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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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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检查,你单位(人)在特种设备安全方面存在下列问题:
上述问题违反了 的规定,根据的规定,责令你单位(个人) 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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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对本指令书不服,可在接到指令书之日起60日之内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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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量技术监督局或申请行政复议,或者于3个月内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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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起行政诉讼。复议和起诉期间,不得停止改正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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者停止消除事故隐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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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查人员签名:
被检查单位(负责人)签名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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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公章或者安全监察专用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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